签协议免子赡养义务 现体弱多病急需医药费立约不赡养 协议属无效仲夏
咨询人:常大爷 事件:常大爷为前几个子女张罗婚事已花费了其大半生积蓄,轮到小儿子结婚时,常大爷已无力帮忙。常大爷觉得愧对小儿子,就与小儿子签订了书面的不赡养协议。 困扰:现今,常大爷身患重病,他不知道在签订了不赡养协议后能否再要求小儿子承担其医药费?
专家说法 一般的法律行为,只要当事人双方自愿就可成立,但不能违反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,否则就为无效的民事行为。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,不以子女是否与父母间订立某种协议为前提。常大爷与儿子签订的不赡养协议既违法,也违背社会伦理。因此该协议无效,常大爷可以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,支付医药费。 |